洪学智率“抗大”师生进行“敌后小长征”******
作者:胡遵远(安徽省金寨县干部学院)
1940年11月,洪学智奉命率“抗大”总校华中派遣大队奔赴苏北抗日前线。一路上,洪学智和战友们冲破敌人重重封锁,跨越晋、冀、鲁、豫、皖、苏6省,最终于1941年4月胜利到达江苏盐城新四军军部,全队无一减员。洪学智领导的此次行军,受到新四军刘少奇政委、陈毅代军长的高度赞扬,被华中抗日军民亲切地称为“敌后小长征”。
出任“抗大”四团团长
1936年5月,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抗日战争,中共中央决定以中国工农红军学校为基础,创办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1936年6月1日,西北抗日红军大学(简称“红大”)举行开学典礼。1937年1月20日,“红大”随中共中央机关迁至延安,改称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抗大”。
1939年7月,“抗大”总校、陕北公学等5000人在副校长罗瑞卿带领下迁往晋东南抗日根据地(太行根据地)。为了便于行动,“抗大”总校原大队、支队、学员队,依次改称为团、营、连。洪学智当时是三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是刘忠)。“抗大”总校从延安出发时,刘忠被调往冀东,洪学智所在的三团(即三大队)改为四团,由罗华生当团长、洪学智当副团长。
7月9日,四团奉命从蟠龙出发,经延川、清涧、绥德、米脂,到了佳县,在那里渡过了黄河。过黄河后,四团山西兴县罗峪口,进入阎锡山部队的控制区。洪学智率队一面警戒,一面迅速前行,用两天时间到达白文镇,然后继续东进,在八路军三五八旅部队的护送下翻越了吕梁山、渡过汾河,来到太原以北的阳曲地界,前面就是同蒲铁路。日伪为防止八路军往来,沿铁路线建立了一条严密的封锁线。通过封锁线前,护送部队将敌人的兵力配置和活动规律“摸得一清二楚”,洪学智根据情报和战友们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在八路军交通站的接应下,部队分两批安全地穿越了敌人的封锁线。
接受任务,率部前往华中
“抗大”总校到达晋东南后,罗华生调到二团,刘忠负责三团,洪学智任四团团长。洪学智在校期间,克服重重困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领同学一面学习一面斗争。百团大战期间,日军对晋东南发动多次大“扫荡”。抗大三团在冀中坚持办学很困难,于是又返回了总校。
不久,洪学智接到上级命令:为加强“抗大”各分校工作,“抗大”总校决定把三团干部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编为山东干部大队,由聂风智任大队长,前往山东抗日根据地加强一分校工作;另一部分编为华中干部大队,张兴发任大队长,由洪学智率领前往苏北,和当地的新四军会合,共同创办“抗大”五分校。两个大队的沿途行动,均由洪学智统一指挥。
依靠群众,顺利穿越封锁线
11月9日,洪学智带着三团(包括华中和山东两个干部大队),从浆水镇出发,准备过平汉铁路向鲁西北前进。此时,日伪军队正通过平汉线南下运兵,沿途防卫森严。洪学智率部一路南下行军,需要越过的第一条封锁线就是平汉路。他根据掌握的敌情,决定把越过地点选在邢台以南的沙河镇,并联络当地游击队派人护送。
洪学智率部连续行军140里,于夜间秘密来到铁路附近。在这里,洪学智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日军为了割断太行根据地与冀南抗日根据地的联系,沿着铁路新挖了一条宽约3到4米、深约4米的封锁沟,在铁路沿线增修了碉堡、设置了哨卡,并派装甲车和巡逻队日夜巡逻。
为了安全穿过封锁线,洪学智命令部队在树丛里隐蔽,自己率警卫员在附近进行侦察。走了很久,他发现附近一个村庄有一户人家亮着灯,就悄悄派警卫员过去了解情况。警卫员找来一位老乡,洪学智首先表明自己是专门打鬼子、汉奸的八路军,打消了老乡的顾虑,又向老乡询问附近敌人的情况。据老乡介绍,近来敌人为保证运兵安全,不仅增加了沿线守卫,还对铁路沿线进行“扫荡”;敌人的装甲车大约25分钟经过一次;封锁沟有的地方较浅,在沟内只需搭起一人高的人梯就能穿过。洪学智考虑到有十几匹牲口驮着行李和教学用的书籍,无法通过,又问老乡有没有地方可以直接通过铁路。老乡说离此一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桥洞,尚无敌人看守,可以过牲口。
洪学智立即命令部队利用敌人装甲车巡逻的间隙,进入封锁沟坡下隐蔽,又根据老乡提供的线索,派出侦察员沿封锁沟寻找桥洞。不久,几名侦察员回来报告说:发现了桥洞!洪学智立即对部队进行了部署。在他的率领下,部队很快来到封锁沟较浅地方,按次序跳进深沟,解下绑腿,上拉下推,架起人梯,很快穿过了封锁沟;与此同时,洪学智派出的部分精干战士牵着牲口依次从桥洞穿过,其间遇到敌人装甲车巡逻就立即隐蔽。经过3个小时的奋战,洪学智和部队全部顺利地通过封锁线。
机智解决渡河难题
安全越过平汉线后,洪学智率领部队一路前行,在当地游击队的护送下,安全穿越70多里的伪化区。部队经过短暂休息,继续向鲁西北行进。不久,洪学智率部从冀南进入山东,来到馆陶县,准备从这里渡过卫河。
卫河水面宽约五六十米,水深岸陡,沿河还设有敌人据点。紧靠对岸,有一条公路与河岸平行。卫河是日军割断冀南、鲁西两个根据地的又一道封锁线。由于此前敌人多次和我渡河部队发生战斗,在洪学智率部到来前,敌人已经把沿岸渡口都挖毁了。为防止八路军渡河,敌人还特别增加了汽艇昼夜巡逻。洪学智从游击队的同志处了解到情况后,命令部队在离卫河不远的一个村庄里隐蔽,自己和侦察员经过几个夜晚的紧张侦察、研究,终于选定了渡河地点。
渡河前,洪学智准确摸清了敌人汽艇巡逻的时间间隔,又从沿岸党组织处借了几条小船,计算了每条船的承载人数。
渡河当夜,洪学智率领部队于晚上六七点钟就赶到登船地点,不久,得到消息:群众仅能提供一个小划子和几只能坐四五个人的大木盆。而且船只凌晨12点钟到1点钟之间才能到达,因船只太小,只能渡人,不能渡牲口。这可把大家急坏了!洪学智临危不乱,认为卫河地处华中和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秘密交通线上,两岸干部群众往来频繁,于是一面命令部队隐蔽,一面找来当地党组织负责同志,询问近期是否有其他同志渡河。据当地同志介绍,几个小时后,中共山东分局有一批干部要从对岸某处过卫河。洪学智闻讯大喜,立即率领部队急行军,赶到了山东分局干部渡河地点。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终于从对岸盼来了4条小船。山东到延安的干部渡河上岸后,洪学智立即命部队借船渡河。
由于船小,还是不能渡牲口。洪学智灵机一动,向山东分局干部队询问牲口的情况,对方回答说:船太小,他们只好将牲口交给了对岸护送的同志。洪学智立即和对方达成协议——牲口互换。就这样,洪学智率部顺利渡过了卫河。
到达鲁西北抗日根据地后,山东干部大队前往沂蒙山区,洪学智继续率领华中干部大队前进。在洪学智的带领下,华中干部大队穿越津浦线,最终于1941年4月顺利到达江苏盐城新四军军部,全队270人无一人减员。洪学智和华中干部大队受到新四军和苏北群众的热烈欢迎,称他们“创造了‘敌后小长征’的奇迹”。
31省份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全亮相******
随着1月19日青海、江苏、甘肃、北京人代会结束,2023年全国31个省份省级两会全部结束,新一届省级政府、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相继产生。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陈刚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女,藏族)、刘同德、张黄元、吕刚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吴晓军为省长,王卫东、才让太(藏族)、刘涛、杨志文(回族)、刘超、李宏亚、何录春、王海红(女)为副省长;选举汪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泽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信长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樊金龙、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女)、周广智、张宝娟(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许昆林为省长,马欣、胡广杰、夏心旻、方伟、李耀光、徐缨(女)、王晖为副省长;选举夏道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胡昌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马廷礼(回族)、胡焯、李沛兴、俞成辉、戴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任振鹤(土家族)为省长,程晓波、张锦刚、赵金云(女)、李刚、雷思维、黄瑞雪、陈得信为副省长;选举王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李秀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静(女)、张建东、庞丽娟(女)、闫傲霜(女)、侯君舒、于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殷勇为市长,夏林茂、亓延军、靳伟、于英杰、谈绪祥、高朋、刘宇辉、司马红(女)为副市长;选举陈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寇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景俊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广滨、范锐平、田锦尘、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韩俊为省长,蔡东、刘凯、韩福春、李国强、贺志亮、杨安娣(女)、梁仁哲(朝鲜族)为副省长;选举张忠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徐家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林武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东奇、孙立成、王随莲(女)、王良、范华平、王艺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周乃翔为省长,曾赞荣、范波、宋军继、周立伟、陈平、李伟、邓云锋、王桂英(女)为副省长;选举夏红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霍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张庆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乌兰(女,蒙古族)、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毛伟明为省长,李殿勋、张迎春(女)、李建中、王一鸥、秦国文、蒋涤非、周海兵为副省长;选举王双全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朱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艾尔肯·吐尼亚孜(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主席,陈伟俊、玉苏甫江·麦麦提(维吾尔族)、陈明国、孙红梅(女,满族)、刘苏社、薛斌、王刚、麦尔丹·木盖提(维吾尔族)、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田湘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迪里夏提·沙依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蒙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玲(女)、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忠林为省长,董卫民、邵新宇、徐文海、盛阅春、张文彤、吴海涛、陈平(女)为副省长;选举侯淅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楼阳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何金平(白族)、李公乐、刘南昌、张建慧、苏晓红(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凯为省长,孙守刚、刘玉江、宋争辉、孙运锋、张敏(女)、郑海洋、杨青玖、刘尚进为副省长;选举曲孝丽(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胡道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沈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刘星泰、苻彩香(女,黎族)、孙大海、闫希军、过建春(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冯飞为省长,沈丹阳、倪强、谢京(女)、陈怀宇、蔡朝晖(回族)、顾刚为副省长;选举陈国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戴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徐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长海、王世杰、郭瑞民、桑维亮、王忠、杨永英(女,布依族)、李豫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炳军为省长,吴强(侗族)、董家禄、蔡朝林、郭锡文、贾利军、张敬平(女)、罗强(苗族)、杨同光为副省长;选举李元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茆荣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郑栅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明伦、何树山、王翠凤(女)、杨光荣、刘明波(蒙古族)、韩军、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清宪为省长,费高云、张红文、张曙光、钱三雄、任清华(女,土家族)、单向前、孙勇为副省长;选举刘海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田云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炯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强、屈谦、莫恭明、陈元春、欧顺清、赵世庆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胡衡华为市长,陈鸣波、胡明朗、郑向东、但彦铮、江敦涛、商奎、张安疆、张国智为副市长;选举宋依佳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永利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刘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壮族)、杨静华(女)、刘有明、周家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蓝天立(壮族)为自治区主席,蔡丽新(女)、许永锞、许显辉、苗庆旺、凌志峰、廖品琥、李常官(壮族)、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房灵敏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海龙(壮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赵一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庄长兴、郭青、方光华、李晓英(女)、樊维斌、杨广亭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刚为省长,王晓、徐大彤、叶牛平、戴彬彬、窦敬丽(女)、徐明非、钟洪江为副省长;选举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韩德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黄楚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宁生、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女)、谭玲(女)为副主任;选举王伟中为省长,张虎、王曦、张少康、张新、孙志洋、王志忠、冯玲(女)、吕玉印为副省长;选举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海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蓝佛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宇、贺天才、谢红(女)、王纯、张志川、吴俊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金湘军为省长,吴伟、刘旸、汤志平、李成林、赵红严(女)、杨勤荣、熊继军为副省长;选举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冯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郝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向群、陈绿平、杨关林(锡伯族)、于国安、张淑萍(女)、宫福清(满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乐成为省长,王健、张立林(土家族)、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女)为副省长;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郑青(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许勤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贾玉梅(女)、聂云凌、李显刚、谷振春、杨廷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梁惠玲(女)为省长,王一新、余建、李毅、王秋实、王岚(女)、韩圣健、王刚为副省长;选举张巍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党广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梁言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尚成、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沈左权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雨浦为自治区主席,陈春平、买彦州、吴秀章、王立、刘军、冼国义、马宗保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艾俊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安长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洛桑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严金海为自治区主席,陈永奇、任维、肖友才、甲热·洛桑丹增、罗梅、张洪波、王勇、郎福宽、斯朗尼玛、韦秀长、徐志涛、龚会才、旦巴、次仁平措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王卫东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次登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蒙古族)、艾丽华(女,蒙古族)、李秉荣、吴艳刚(达斡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莉霞(女,蒙古族)为自治区主席,黄志强、奇巴图(蒙古族)、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蒙古族)、杨进(蒙古族)、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杨宗仁(蒙古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易炼红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彪、高兴夫、吴晶(女)、刘忻、赵光君、暨军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浩为省长,徐文光、王文序(女)、卢山、王成国、张雁云、张家胜、胡伟、李岩益为副省长;选举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倪岳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仚生、周仲明、张妹芝(女)、高云霄(女)、吴晓华、陈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正谱为省长,葛海蛟、时清霜、严鹏程、胡启生、金晖(女)、王立彤、董兆伟为副省长;选举刘昌林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明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喻云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顺清、赵飞、李虹、张庆恩、马延和、殷向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工为市长,刘桂平、衡晓帆、李文海、朱鹏、杨兵、谢元、范少军、张玲为副市长;选举陈辐宽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周祖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袁毅、江尔雄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龙为省长,郭宁宁、郑建闽、林文斌、李建成、常斌、林瑞良、王金福为副省长;选举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金银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美根、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叶建春为省长,任珠峰、孙洪山、袁勤华、夏文勇、陈敏、史可、卢小青为副省长;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王晓晖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雁飞、罗强、祝春秀(女,彝族)、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强为省长,李云泽、杨兴平、叶寒冰、田庆盈、胡云、郑备(女)、段毅君为副省长;选举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树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董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女)、陈靖、张全、徐毅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龚正为市长,吴清、郭芳(女)、张小宏、刘多(女)、华源、解冬(女)、李政、张亚宏为副市长;选举李仰哲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贾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4日选举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小三、宗国英、王树芬(女,藏族)、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傣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予波为省长,刘非、张治礼、杨斌(彝族)、王浩、郭大进、纳云德(傈僳族)、杨洋(女,彝族)、岳修虎为副省长;选举冯志礼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