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螺春茶叶虽小,却大有乾坤。从种植到炒制,都蕴含着江南人的智慧。苏州人将碧螺春茶树与枇杷、杨梅等果树交叉种植,使茶叶天然地带有一丝水果的清甜与芬芳。(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发 刘秀英 摄
碧螺春茶叶虽小,却大有乾坤。从种植到炒制,都蕴含着江南人的智慧。
碧螺春茶在苏州的种植历史可以追溯至两晋南北朝时期,唐朝“茶圣”陆羽在编写《茶经》时就曾有过记录。
苏州市吴中洞庭山碧螺春茶业协会秘书长叶国平告诉中新社记者,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产地洞庭东山、西山位于太湖之中,环境优美、生态宜人,丰沛的水土条件和温润的气候非常适合茶树种植。
碧螺春茶叶虽小,却大有乾坤。从种植到炒制,都蕴含着江南人的智慧。“手不离茶,茶不离锅,揉中带炒,炒中带揉,连续操作,起锅即成。”经此泡出的茶汤香气浓郁、入口回味纯正。2011年,苏州市吴中区绿茶制作技艺(碧螺春制作技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0年,江苏吴中碧螺春茶果复合系统被中国农业农村部列入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由此,碧螺春茶成为江苏省首个国家级“双遗”农业品。(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刘水 摄经传统采制方法制成的洞庭山碧螺春茶,有“条索纤细,卷曲成螺,茸毛遍体,银绿隐翠”之外形,有“汤色碧绿,清香高雅,入口爽甜,回味无穷”之内质。
茶农们身挎背篓,采摘下带着露珠的碧绿茶叶。手工拣剔之后,经过高温杀青、热揉成形、搓团显毫、文火干燥四道工序。香飘海内外的苏州洞庭山碧螺春茶就此炒制完成。
“手不离茶,茶不离锅,揉中带炒,炒中带揉,连续操作,起锅即成。”经此泡出的茶汤香气浓郁、入口回味纯正。
碧螺春茶叶虽小,却大有乾坤。从种植到炒制,都蕴含着江南人的智慧。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开发了碧螺春主题的旅游线路,通过农旅相结合的方式推广碧螺春茶文化。 中新社发 曹仲 摄2011年,吴中区绿茶制作技艺(碧螺春制作技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0年,江苏吴中碧螺春茶果复合系统被中国农业农村部列入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由此,碧螺春茶成为江苏省首个国家级“双遗”农业品。
苏州的一方水土造就了形味俱佳的碧螺春,碧螺春的袅袅茶香也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苏州人的独特气质。
改革开放之后,通过积极承接周边地区的溢出效应,苏州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苏州人形象地称之为“大树底下种好碧螺春”。
除了喝,好吃又会吃的苏州人还将碧螺春茶用在了菜肴之中。苏州老字号酒家得月楼的掌门人林冏介绍说,将碧螺春制成茶汁与新鲜河虾仁一起烹煮,河虾的鲜甜与碧螺春的幽香相交织,口感清新淡雅,是极具苏州地方特色的一道名菜。
碧螺春茶叶虽小,却大有乾坤。从种植到炒制,都蕴含着江南人的智慧。近几年,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产地被列入了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对茶农化肥、农药的使用要求也相应提高。苏州吴中区农业农村局的监测数据显示,近五年来,环太湖地区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合计降低了百分之20,有机肥的使用量则相应增加。(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关锦峰 摄近几年,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产地被列入了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对茶农化肥、农药的使用要求也相应提高。吴中区农业农村局的监测数据显示,近五年来,环太湖地区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合计降低了20%,有机肥的使用量则相应增加。
在“中国制茶大师”、苏州东山御封茶厂厂长严介龙看来,这些举措令碧螺春茶汤更加香醇,并进一步推动洞庭山碧螺春向绿色有机方向发展。吴中区也适时开发了碧螺春主题的旅游线路,通过农旅相结合的方式推广碧螺春茶文化。
同时,苏州市陆续制定了《苏式传统文化 洞庭(山)碧螺春茶制作技艺传承指南》等一系列标准,对碧螺春茶的品质、炒制工艺等要求更加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独特化、生产过程绿色化、管理方式精细化、鲜叶挑选苛刻化、制作技艺标准化,苏州的“小家碧螺”,从洞庭山出发,一步步走向更大的天地。(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